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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院“案多人少”为何不增加法官编制?网友这么回答...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近日,看了一个帖子,内容是呼吁增加法官编制,以应对各级法院都面临的案件数量处理应付不来,诉讼周期严重不符合各个诉讼法规定的现象。果然是,精彩都在留言区,网友们是这么回答的。
先说帖子,为了证明自己清楚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严重不满当下诉讼周期过于漫长的现状,作者列出了几个事实用于证明自己的观点。

1.举例而言,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约为12万起,而百度百科称其员额法官仅为151人,人均年办案量为794件,每天每人要办结2.1件。如此一算的话,一个法官一天要办结2个案子,每天就工作八小时,哪里能忙的过来?

2.诉讼案件不是医生看门诊,可以让患者排着队来,不仅需要认真的查阅审查厚厚的诉讼材料,还是需要履行必须的送达开庭、文书起草审核等时间流程,更需要查阅法律规定、查询同类案件、研究判决结果等内容裁判,本就是一个需要精雕细琢的工作。

仅是为了出具裁判结果就流水化的办案,不仅不能保证办案质量,更是让法官长期处于工作高压力的环境之下。久而久之,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法官为了完成结案任务,会不断地降低司法审判的工作标准,影响司法的公信和权威,二是导致法官不得不长期加班,身心不健康,带病上岗,还是会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3.根据个人经验总结,当事人大多不知道的是,所谓的案件卷宗平时都是保管在法官助理那里,法官只有开庭的时候才会拿到卷宗匆匆开庭,庭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或证据要证明的事实,都是现场思考答复,一看就不熟悉卷宗。如此的办案准备,如何审出高质量的庭审案件,只剩了催促当事人,快点说、简单说、有意见庭后提交书面材料......

当事人拿到的裁判文书,大多非法官撰写,而是由基本不出庭、根本没有独立办过案件的法官助理草拟,甚至是书记员草拟,法官只是审核一遍而已。法官助理写判决,全是靠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开庭笔录等书面材料自己归纳总结,导致判决书的证据分析、说理部分很多要点不全、答非所问,甚至遗漏重要内容。

一个司法案件,分阶段在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手里不断流转(纸质的或系统里的),不可避免的存在衔接不畅的问题,“就我个人切身经历,80%的判决书都可以找出错别字。个别判决书甚至连当事人的名字及判决主文、金额都弄错了。”

以上的问题,不仅存在于一审法院,而且存在于二审、再审法院,导致的结果是,很多案件一审错审错判以后,即便上诉再审也是二审维持、再审驳回申请。既然法院如此的“案多人少”、法官严重不够用,为何不增加法官数量,或增加法院编制,或压缩法院其他岗位人员呢?现在法科生、通过法考的人员这么多,为何法院还是天天喊人手不够、法官数量不足呢?

在文章的留言区,网友们是这样回答的:

1.不能把法官当成都办案的群体一块儿来计算。在法官群体中,分为办案的员额法官和不办案的领导级法官两类的。法院领导,基本都是员额法官,他们只办极少的案件,甚至是根本不办案,但他们的数量,往往占据了动辄几十名甚至高达一半比例的法官数量。

如此一来,法院庞大的诉讼案件,只能压到有限的几个无官无职的员额法官身上,不得已他们就把办案任务,尽量的分担到法官助理、书记员身上。当事人所接触到的,顶多也就是被办案压力压得透不过气的员额法官,法院喊累的,也都是普通的员额法官,压根不知道,法官里有很大比例是不办案的。忙的忙死,闲的闲死,很多人是不干活的。

2.员额制不能搞全国一刀切,比如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的一个区级法院年受案量超过10万件以上,而中西部一个县级法院年受案量可能在1000件左右,经济发达地区或许很累很忙,欠发达地区没那样,全中国就一个深圳,不代表基层都忙。应该考虑员额法官的比例和数量根据各地法院的具体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整优化,实在不行就给予大幅提升,以缓解部分法院的案多人少。

3.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只存在于部分法官的口中,和当事人的切身感受中,可在各地法院的宣传里,每个都是每年结案率都是98%以上,人少还能有这么高的结案成绩?如此高的结案率,还怎么有理由增加人手呢?

烟语君语:2014年发起的这场司法责任制改革留下的改革成果中,员额制法官及遴选制度,应该是唯一沿用至今的吧?当初的制度设计是,员额制法官队伍是一个动态调整的人员构成,每年要根据考核情况淘汰不合格的法官,强调院庭长以上的领导级法官不仅要办案,而且要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当时的要求是,不办案的领导,要退出员额队伍。

改革过去了八年,有谁听说过有员额法官因为每年的办案任务没有完成而被责令退出的,有法院领导因为办案数量不达标而被责令退出的?一面是员额法官数量的恒定,另一面则是没有退出考核机制,仅靠每年有限的退休或违法才能空出的有限名额,不造成法官队伍失去活力、效率越来越差才怪。

如此的问题,是靠单纯的增加法官数量能解决的吗?司法改革前,法院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年轻人,就会被任命为法官,法官的数量根本不受控制,还不是照样年年喊“案多人少”?真正办案的就是那么几个人?

不信的话,只要张榜公布一下所有的法官审理案件的数量及类型,就会一眼看出为何法官不够用了。关键是工作机制!工作机制不合理,就算是增加再多的法官,也是一人干活,十人围观,最后人人都在喊,快增加人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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